何為民主,這不是單單一個簡單的詞。它是在無常變化中,追求長久平衡的一種社會及政治形式。民主,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主權在民。人民擁有的政治權利(及義務)在法律上固定下來,人民便成為了公民。
相對於法律概念的公民,人民是一個政治概念,在非民主社會中,人民和統治者相互對立,統治者擁有特權,這個特權讓他們逃脫法律的製裁,擁有最好的資源,制定利於他們自己的規則。
而民主的過程則是人民去向統治階級爭取權力的過程。注意,是人民向統治階級掠奪權力而非統治階級施捨人民權力。
這個過程不同於改朝換代,是人民的普遍覺醒後掠奪權力後再均分,而非少數人推翻統治階級成為新的統治階級。人民聯合起來不僅要推翻現有的權力掌握者,而且要避免權力重新被少數人壟斷。這個關鍵在於如何去製約平衡權力,並且將這些變成製度,寫入憲法。
成熟的民主制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以英國舉例,13世紀的大憲章讓貴族分權王室,1689年的權利法案,資產階級分享君主與貴族權力,19世紀工人階級通過憲章運動分享資產階級的權力,再之後20世紀初的女權運動,女性分享男性的權力。國內那些妄想喊喊口號,寫幾篇文章,吐吐槽,國家就會越來越民主的人就是在做夢。權力像一塊大餅,越分越少,你不去爭,不會有人好心為你留出一勺羹嗎?同時民主制度不是一旦確立就一勞永逸的,只要在社會中,權力的鬥爭就是亙古不變的主題。你不去鬥爭,那其他勢力就會逐漸擠壓你的權利空間。想著得過且過,逆來順受的人,只會越來越慘。
期待否極泰來這種變化,也意味著要等待社會降到最低點,這種巨大的變化會給社會深刻的傷害。各種力量維持平衡,社會才能長久保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