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年,凌晨1點多,我站在屋外給我姥姥通電話。
她問我有沒有找到“知己“。我不知道我姥姥是如何想到把”對象”替換成知己來避開她以为的我的”敏感點”。我一邊聼一邊忍不住不笑出聲來。這樣的小心翼翼的堅定的向我傳遞著她的價值觀,也是十分可愛了。
在我觀念裏,明明知己要比對象更要稀有才對。常言道“人生難得一知己”,能碰到一個那已經是三生有幸。所以我自然不會給自己安排這種不切實際的奢望。何況,知己知己,這點我自己都做的艱難,知我的人要站在何種高度,又才能瞭解我呢?
我在初中的時候讀《蒙田隨筆》,看蒙田大聊友誼,它是一對一的真摯關係,是超於一切人際交往的,純粹的,排他的,全無保留的。這種情誼在今天似乎更多的被運用修飾于愛情。不過在我看來都大多數幻想成份居多。實際可能有,但絕對屈指可數。
這似乎是人類某種對於關係的終極追求了。在這個角度上,我倒是有不同的感覺。我們何故要求追求——另外的人懂自己這麽虛無縹緲的事情。想要獲得其它人的認同,這種事情像是我沒有成熟前的狀態——刻意想要獲得別人的關注,讓別人瞭解我的想法,想要認定自己是正確的,想要改變它人的觀點。從理性角度來講,大部分情況下,這種舉動其實并無太大意義。好像我從高中第三年就很少發表自己的觀點了,不將自己展示于人,逐漸收斂自己,選擇“孤獨”。
There is in the world only the choice between loneliness and vulgarity.叔本華關於孤獨確的觀點或多或少給了我一些看待人與人相處之道的指引,就是我可以不把交友當作一件必須的事情,我可以選擇輕置它,去做其它在我看來可能更有意義的事情。同時對於交友,我一直以來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當一個人擁有價值的時候,自然會對周圍的人產生吸引力。就像花開會吸引蜜蜂,如果我不願意主動社交,完全可以通過其它方式選擇或許更有效率的被動社交,然後實現信息、情緒等等的交換,因爲是被動的,反而可以把握主動權。就像比起上街費勁心力去拉客戶,不如打個有吸引力的廣告讓客戶自己上門求購。
我將每個人看成一個世界,有點像佛教裏大千世界的感覺。探究一個人的話,恐怕永遠探究不完,因此與人認真交往其實蠻累的,畢竟精力就那麽多。而如今世界之大,已不像從前,人與人的交集其實也不像過去那樣多。就説音樂,我們就有那麽多門類,不同地區,不同的年代,五花八門的genre底下還有各種奇奇怪怪的subgenre。即使兩個同樣喜歡音樂的人,也未必瞭解另一個人的喜好。所以某種程度上,“知己”已經是一個過時的概念了。畢竟,這個世界早已不向千年以前,市面流通的書籍就那麽幾本,聊天的話題也有限。
甚至婚姻也有逐漸退出的趨勢,在年輕人那裏邊緣化。或許在再過不了多久,平常的婚姻將會變成陽春白雪那樣,會變成少數人的高端追求也説不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