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的朋友撿了一只流浪貓,但收到了她家原著貓們的排擠,於是被我媽抱回了家。這隻貓感覺十分冷漠,有點像我的性格。平常就窩在一旁,完全不和人互動。假如他破天荒來找你,那一定是它叫你喂它或是讓你給他剷屎,或是吐了讓你去給它清理。作爲一隻寵物的職責——療愈它的主人——完全沒有盡到!
我平常沒事就會蹂躪它一下,雖然我用蹂躪這個詞,其實也就是抱它+擼它而已。但因爲這隻貓非常不喜歡和人親熱,因此對於它來説,被抱被擼是一種折磨。不過我也不管了,在我家吃喝,給人抱抱也不損失什麽嘛!(怎麽有種封建男人看女人的感覺。不知道這隻貓有沒有考慮要經濟獨立。)
但在我每天的蹂躪下,這隻貓能忍受在我懷裏的時間越來越長,大概從一抱就掙扎著要跑到能在我懷裏窩上幾分鐘再跑。再從繞著我走,到每天我一下班就跑到我屋子裏來等著我,然後跑到我床上來找我。等到熄燈再離開。這隻貓在床上和我的距離也越來越近,到了現在甚至會伸出一條脚搭在我身上。
還是不能要求它像只狗一樣,熱情而忠誠,它還是抱了要跑,和你保持一定距離,偶爾用它帶刺的舌頭舔舔我的手。不過,無所謂了吧,一張嫌棄臉再配上傲嬌的性格我也是覺得它十分惹人憐愛的。